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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新规则又对锂电池标签又有哪些新的要求!
航空运输新规则又对锂电池标签又有哪些新的要求!
  • 发布时间:2020-01-16 17:13

航空运输新规则又对锂电池标签又有哪些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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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危险品规则》的第60版规则已经正式开始实施了。此版本综合了2019-2020由国际民航组织(ICAO)危险品专家协会编写的ICAO技术细则所有内容以及IATA危险品专家协会通过的内容变化。此次IATA(航空运输协会)将DGR危险品航空运输规则内容更新了不少,这将对2019年的锂电池航空运输有较大的影响。
 
第60版锂电池空运规则更新如下:
1.对条款2.3.2.2,2.3.2.3,2.3.2.4适用于电池驱动助行器的装载要求进行了简化和标准化,其要求航空运营者须负责确保助行器正确的做好固定和防护以防止助行器受到其他行李或货物的影响而导致损坏及产生危险;第59版DGR中适用锂离子电池驱动的助行器的术语“collapsible"第60版内已删除。
 
2.条款3.9.2.6其下增加(f)和(g)两个子条款,这两个子条款分别规定:增加新的类别准则,说明关于混合式锂电池含有锂金属和锂离子电芯的情况。自2020年1月1号开始,锂电芯或锂电池制造商及后续的分销商必须提供其UN38.3测试概要说明。
 
3.第4.2危险物品清单增加新的危险品条目,UN3536,安装在货物运输单元内的锂电池。
 
4.第4.2危险物品清单列表,针对所有锂电池的条目下的第N栏的ERG编码,由原来的9FZ更改为12FZ。
 
5.第4.4特殊条款(SP),修订A201以包括允许条款,该条款允许锂金属电池或锂离子电池其在有有获得航空运营者,目的国及区域下的洲的批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客机进行运输。
 
6.第4.4特殊条款(SP),其下增加新的SP条目,分别是A213和A334,分别规定为:A213对于含有锂金属电芯和锂离子电芯的混合锂电池,其必须被分配到UN3090或UN3091,当其分配到SectionII时,会受到适当限制。A334如SPA213规定,需符合适用于该类锂电池的条件并在获得批准的条件下进行运输。
 
7.第7章标记和标签要求下,其7.2.2.3.2(c),添加了针对新的第9类锂电池危险标签的阐释,要求该标签的下半部分除了体现危险类别号“9”之外,不可体现其他任何文字;同时由于原锂电池操作标签(Lithiumbatteryhandlinglabel)已被新的锂电池标签(LithiumBatteryMark)代替,并且2019新锂电池标签强制生效,故删除了旧的锂电池操作标签。
 
8.附录B内B.2.2.4,新增两组新的货物IMP编码,针对UN3090,SectionIIofPI968—EBM及UN3480,SectionIIofPI965—EBI。
 
9.另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必须使用新的锂电池操作标签和第9类标签,旧标签现已作废。
 
由于锂在自然界中是一种活性金属,因此在锂电池包装和运输过程中如处理不当,极易发生燃烧和爆炸事故。为此相关锂电池的运输要求也越发严格。2019年度的危险品运输规则特别加强了这类货物的标签管理要求,其中规定了锂电池标签的最小尺寸为120mmX110mm,这种标签必须带有红色边框,宽度不能低于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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